保卫科
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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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职能职责简介

一、负责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院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觉维护本院治安秩序的意识。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四、负责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医院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计算机信息网络、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保卫安全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五、负责医院内部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各类矛盾升级和涉稳群体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稳定。

六、负责对护卫队各项托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做好院内车辆运行和停放秩序管理。

七、负责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失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组织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八、负责及时向政法、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报告医院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治安 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九、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十、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集体户口、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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