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商遴选公告
日期: 2023-12-18

为保证医院药品配送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购销行为,提高配送服务商服务能力,结合我院目前药品运行情况,将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资质优良、品种齐全、服务优质的药品服务商负责我院药品配送服务,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参与遴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1.2项目院内采购编号:麻人医计2023-021

1.3服务期限:1年。由医院药事委员会根据配送服务商资质、品种种类、服务质量等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集体决定入选配送商配送品种范围。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内根据服务质量的考核,遴选人保留调整入围药品配送商数量和使用年限以及品种的权利。若国家及医院相关政策变化,我院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1.4 项目具体内容

代理内容

数  量

医院药品配送服务

1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是合法经营药品销售的药品企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本次配送范围;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文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③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参加遴选前三年内,在药品经营或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及证明;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2.3、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3.遴选报名和遴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遴选活动的参选人持①法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报名有效期内)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报名并获取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科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00时整,地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科(行政楼6楼)。

4.2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告栏和官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遴选时间为202312259:00时整,

地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院内评标室

7.联系方式

遴选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1862748891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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