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活动,经院党委会批准,我院将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服务质量优、采购代理工作规范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我院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任务,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遴选。
1.项目概况
1.2项目院内采购编号:麻人医计2023-018
1.3服务期限:1年。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内根据服务质量的考核,采购人保留调整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数量和采购代理机构库使用年限的权利。若国家及医院相关政策变化,我院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1.4 项目具体内容
代理内容 | 数 量 |
医院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工程等政府采购项目 | 6家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③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参加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及证明;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注册备案的截图;
2.3、须在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登记备案,并在2022年度财政部门检查中未被列入不合格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目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医院将对此进行核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3.遴选报名和遴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遴选活动的投标人持①法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报名有效期内)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报名并获取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科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7:00时整,地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科(行政楼6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遴选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0:00时整,地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院内评标室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18627488891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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