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污水设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 2023-05-2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日期:2023年5月23日

根据工作需要,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污水设备改造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标名: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污水设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麻人医采计:2023-010

3.项目内容及说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污水设备改造包括

3.1污水处理单元,增加厌氧+好氧+沉淀+消毒。

3.2在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中增加生化系统(包括鼓风机、曝气器、生物模块填料)。

3.3污水处理控制系统一套。

3.4污水干化系统(叠螺压泥机及配套污泥泵、投药系统等)并有效处理污泥。

3.5对管道、线路按照新工艺进行重新布置。

3.6处理排放要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

3.7负责对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3.8整个工程需符合采购方要求,不允许有任何偏离值,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符合正规合格品牌等要求,达到国家检测标准。

4.采购预算:280000元

5.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6.(1)投标保证金:开标时现场以现金方式收取,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开标完成后,现场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

(3)如有不明原因缺席、恶意投标、串标、扰乱投标现场等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 . creditchina .gov.cn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服务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年检有效副本)。

(2)投标人应具备湖南省坏境污染治理乙级资质(年检有效副本)。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操作不当,导致的人身安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并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需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

(6)投标人需认同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结账及付款方式。

三、报名提供资料

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持

(1)法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报名有效期内)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截图;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科(行政六楼)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7:30止(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18627488891 刘老师:1867453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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