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便民超市对外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2023-02-15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便民超市对外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病人和职工满意度,更好地为广大病人和职工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过院长办公会及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对外招租

2、项目编号:麻人医采计2023-004

3、项目概况: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

地址:外科楼一楼大厅左侧约20平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便民超市装饰装修、基础设施配置、水电网络支出等。

4、采购方式:院内招标(竞争性磋商)

5、成交原则:医院在投标人提供的装修方案、经营方案、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得分最高的中标。

6、租赁经营方式:以限定场地用途、限定经营范围、限定商品价格的方式对租赁经营。

7、出租限期:二年。租赁期限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进行续租。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

6、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便民服务站经营的货物;属于医疗器械耗材的,需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耗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食品和百货的,营业执照中需有该项目经营范围(无食品和百货经营范围的,投标商在投表文件中需承诺中标后取得该经营范围)。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仟元整(1000.00元)

现金交纳医院财务科,凭投标保证金有效收据报名。

(2)退还方式:招标工作完成后当天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如有开标缺席、恶意投标、串标、扰乱投标工作、中标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等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投标及开标事宜

1、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 日17点止(北京时间)

3、报名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科

电子印章4、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62748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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