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体职工均为工会会员,故医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两会合一”,大会代表具有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双重身份,行使两会职权。医院工会委员会既是工会的领导机构,又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主持工会和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依据《企业法》和《工会法》行使如下职权:
1、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医院发展和经营重大决策。
2、参与医院职工工资与奖金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保护措施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3、参与医院职工福利方案的制定。
4、参与并监督合同的招投标及执行情况。
5、听取院领导的述职报告,民主评议院领导、科主任、护士长等中高级管理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