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疫情防控陪护探视就诊管理规定
日期: 2020-11-19

住院患者陪护探视规定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 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及聚集性疫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病友、陪护及医务人员安全,现就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入院管理

1. 新入院患者入院时,首诊医生应认真确认患者流行病学史并校验健康码。对14日内有流行病学史,且健康码为黄、红码的患者收治感染二科隔离病区;对14日内无流行病学史,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患者按对口收治原则收治相应病区。

2. 住院科室对新入院患者先收入科室过渡病房进行处置,严格管理,待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转入科室其它病房。 

二、核酸检测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三、陪护管理

1. 住院患者实行“一人一陪”,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并出示“居民健康码”,测体温正常、佩戴好医用口罩后方可进入病房陪护。

2. 各病区护士长根据住院患者病情、自理能力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对陪护人员统一发放“陪护证”,无特殊情况,每位住院患者固定陪护人员1名。如需更换陪护,须向病区护士告知,新更换的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

3. 住院患者凭手腕带出入各病区楼栋,陪护人员凭病区发放的“陪护证”出入各病区楼栋。楼栋出入口管理人员将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校验。

4 .住院患者出院时,陪护证应交还病区值班护士。

四、探视管理

我院于2020年11月23日开始,住院部各楼栋启用门禁系统,住院病房谢绝探视。


门、急诊就诊规定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保护您和他人健康,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现就我院门、急诊就诊管理规定如下:

1. 我院门、急诊正常开放,所有进入医院就诊患者和家属均需佩戴医用口罩、主动出示居民健康码。

2.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在人员通道入口设置了预检分诊处,请您自备口罩,并按标识指引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登记有关信息后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①发热( 37.3℃及以上);

②两周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境外、港澳台旅行史及居住史;

③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境外、港澳台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⑤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⑥近两周内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如:飞机、高铁、地铁、公共汽车等。

具有上述第3条的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3. 就诊时请您及陪同人员均佩戴好口罩,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与他人请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手污染后,洗手前尽量不要触碰眼口鼻子及身体其他部位;如非治疗及检查需要,不要摘下口罩。

4. 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来院就诊,并提供正确的手机号码。

5. 为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有效分流患者,我院推行门诊挂号预约,来院前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众号预约挂号并根据预约时段按时来院就诊。

6. 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专用于回收口罩的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以上规定恳请广大病友、家属给予理解与支持,如有调整及解除,将另行通知。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抗击疫情,需要您和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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